GB T 17841-2008 半钢化玻璃.pdf
ICS 81 .040. 20Q 3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7841-2008代替GB 17841-1999半 钢 化 玻璃Heat strengthened glass2008-10-15发布2009-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中 华 人 民 共 和国家标钢 化玻GB/T 17841-2008芳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网址www. spc. net. cn电话:68523946 68517548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开本880 X 1230 1八62009年1月第一版印张1字数25千字2009年1月第一次印刷书号:155066·1-35274定价16.00元如有印装差错 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33533GB/T 17841-2008月U青本标准与EN 1863-1:2000(建筑用玻璃一热增强钠钙硅酸盐玻璃第1部分 定义和描述和EN1863-2:2004(建筑用玻璃一热增强钠钙硅酸盐玻璃第2部分 一致性评价/产品标准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标准同时参考了ASTM C 1048-04热处理平板玻璃一热增强玻璃、镀膜和普通钢化玻璃产品规范。本标准代替GB 17841-1999幕墙用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与GB 17841-1999相比主要技术差异为:取消了钢化玻璃的技术要求;取消了抗风压性能的技术要求,增加了碎片状态、弯曲强度的技术要求;尺寸及允许偏差项目中增加了边长大于3 000 mm的技术要求,增加了对圆孔的技术要求;外观质量项目中增加了对爆边缺陷的允许规定;弯曲度项目中取消了对垂直法半钢化玻璃的要求;增加了附录A(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建筑玻璃标准化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合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秀强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物华天宝安全玻璃有限公司、江门银辉安全玻璃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江特种玻璃技术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辉廷、石新勇、王文彪、夏卫文、吴从真、孙大海、艾发智、龙霖星、杨宏斌、陈新盛、周健、平柏战、张坚华、贾祥道、赵威、邱娟。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GB 17841一1999。GB/T 17841-2008半 钢 化 玻璃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经热处理工艺制成的半钢化玻璃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经热处理工艺制成的建筑用半钢化玻璃。对于建筑以外用的半钢化玻璃,可根据其产品特点参照使用本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 1216外径千分尺GB/T 8170数值修约规则GB 15763. 2-2005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 1半钢化玻璃heat strengthened glass通过控制加热和冷却过程,在玻璃表面引人永久压应力层,使玻璃的机械强度和耐热冲击性能提高,并具有特定的碎片状态的玻璃制品。分类半钢化玻璃按生产工艺分类,分为:垂直法半钢化玻璃、水平法半钢化玻璃。5材料生产半钢化玻璃所使用的原片,其质量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要求半钢化玻璃的各项性能及其试验方法应符合表1相应条款的规定。表1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条款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厚度偏差6. 17.1尺寸及允许偏差6. 27. 2边部质量6. 37. 3外观质量6.47.4弯曲度6. 57. 5GB/T 17841-2008表1(续)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弯曲强度6. 67. 6表面应力6. 77. 7碎片状态6.87.8耐热冲击6. 97. 96. 1厚度偏差制品的厚度偏差应符合所使用的原片玻璃对应标准的规定。6.2尺寸及允许偏差6.2. 1边长允许偏差矩形制品的边长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边长允许偏差单位为毫米厚度边长(L)L3 0003,4,5,6+1.0一2. 0士3. 0士4. 08,10,12+2.0一3. 06.2.2对角线差矩形制品的对角线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对角线差允许值单位为毫米玻璃公称厚度边长(L)L簇1 0001 0003 0003,4,5,62. 03. 04. 05. 08,10,123. 04. 05. 06. 06.2.3圆孔6.2.3. 1概述本条款只适用于公称厚度不小于4 mm的制品。圆孔的边部加工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6.2.3.2孔径孔径一般不小于玻璃的公称厚度,孔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小于玻璃的公称厚度的孔的孔径允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表4孔径及其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公称孔径(D)允许偏差4(D簇50士1. 050100供需双方商定6.2.3.36.2.3.3.孔的位置孔的边部距玻璃边部的距离a应不小于玻璃公称厚度的2倍。如图1所示GB/T 17841-2008图1孔的边部距玻璃边部的距离示意图6.2.3.3.2两孔孔边之间的距离b应不小于玻璃公称厚度的2倍。如图2所示。图2两孔孔边之间的距离示意图6.2.3.3.3孔的边部距玻璃角部的距离。应不小于玻璃公称厚度的6倍。如图3所示。丫图3孔的边部距玻璃角部的距离示意图注:如果某个孔的边部距玻璃边部的距离小于35 mm,那么这个孔不应处在相对于玻璃角部对称的位置上(即圆孔的中心不能处于玻璃角部的对角线上)。具体位置由供需双方商定。6.2.3.3.4圆心位置表示方法及其允许偏差圆孔圆心的位置的表达方法可参照图4进行。如图4建立坐标系,用圆孔的中心相对于玻璃的某个角或者某个虚拟的点的坐标(x,刃表达圆心的位置。圆孔圆心的位置=.y的允许偏差与玻璃的边长允许偏差相同(见表2).3GB/T 17841-2008图4圆心位置表示方法6.3边部质A边部加工形状及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6.4外观质f制品的外观质量应满足表5的要求。表5外观质t缺陷名称说明允许缺陷数宽度毛0. 1 mm,长度(100 mm每平方米面积内允许存在条数4条0. 1<宽度簇0. 5 mm,长度(100 mm每平方米面积内允许存在条数3条夹钳印裂纹、缺角GB/T 17841-200831边部变形;2夹钳印与玻璃边缘的距离;3夹钳印。图5夹钳印示意图6.5弯曲度水平法生产的平型制品的弯曲度应满足表6的规定。垂直法生产的平型制品的弯曲度由供需双方商定。表6弯曲度缺陷种类弯曲度浮法玻璃其他弓形八mm/mm)0.3000.40a波形/(mm/300 mm)0. 30. 56.6弯曲强度本条款由供需双方商定采用,按7. 6进行检验,以95%的置信区间,5%的破损概率弯曲强度应满足表7的要求。表7弯曲强度原片玻璃种类弯曲强度值/MPa浮法玻璃、镀膜玻璃)70压花玻璃l556.7表面应力按照7. 7进行检验,表面应力值应满足表8的要求。表8表面应力值原片玻璃种类一表面应力浮法玻璃、镀膜玻璃24 MPa、表面应力值60 MPa压花玻璃-6.8碎片状态厚度小于等于8 mm的玻璃的碎片状态,按7. 8进行检验,每片试样的破碎状态应满足6. 8. 1的要求。厚度大于8 mm的玻璃的碎片状态由供需双方商定。6.8. 1碎片状态要求6.8.1. 1碎片至少有一边延伸到非检查区域。6.8.1.2当有碎片的任何一边不能延伸到非检查区域时,此类碎片归类为“小岛”碎片和“颗粒”碎片(见图6)。上述碎片应满足如下要求:a)不应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小岛碎片;5GB/T 17841-2008b)不应有面积大于10 cm,的小岛碎片;。)所有“颗粒”碎片的面积之和不应超过50 cm闷,内中门.卜255.- n1-,-0了产叶一n0卜-0- 曰 叮山舀且.1!25图6“非检查区域”示意图1“小岛”碎片,“小岛”碎片为面积大于等于1 cm,的碎片;2 “颗粒”碎片,“颗粒”碎片为面积小于1 cm,的碎片。图7“小岛”和“颗粒”碎片示意图6.8.2碎片状态放行条款6.8.2. 1碎片至少有一边延伸到非检查区域。6.8.2.2当有碎片的任何一边不能延伸到非检查区域时,此类碎片归类为“小岛”碎片和“颗粒”碎片。上述碎片应满足如下要求:a)不应有3个及3个以上“小岛”碎片。b)所有“小岛”碎片和“颗粒”碎片,总面积之和不应超过500 cm26.9耐热冲击本条款应由供需双方商定采用。按照7. 9进行检验,试样应耐100温差不破坏。7试验方法7. 1厚度检验以制品为试样,使用符合GB/T 1216规定的外径千分尺或与此同等精度的器具,在距玻璃板边15 mm内的四边中点测量。若有吊挂点,则应避免测量以吊挂点为中心100 mm半径圆区域内的边部。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厚度值,并以毫米(mm)为单位按照GB/T 8170修约到小数点后2位。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