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多轮深入排查摸清底数,目前,辽宁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已进入收尾收口的关键阶段。下一步,该省将强化组织、全力推进,进行集中清理整治,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治工作。这是3月19日,记者从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了解到的。
辽宁省高度重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国家整改时限和整改标准,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定点攻坚,定时销号,不讲条件,不找理由,抓好专项行动集中清理整治工作。
辽宁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专项清理整治包括三类问题。
一是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以设施农业为名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以及按设施农用地审核或备案后,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进行非农业经营。主要包括:“私家庄园”、别墅、度假酒店、经营性住宅以及餐饮、住宿、娱乐、会议等设施。
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主要包括:住宅、餐饮、娱乐、会议、交易市场、工业仓储等非农设施。
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占用耕地,建设严重超标准,以及违法违规改变性质和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和建设餐饮设施等。
辽宁省明确,对排查出改变耕地性质用途的“大棚房”问题坚决整改,全部完成整改后要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核查。对未改变性质用途的超标看护房和附属配套设施问题,通过科学施工加快整改进度,做到应改尽改。自3月14日起,辽宁省由省级领导带队的14个督导检查组已经陆续分赴各市,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通过个别谈话、实地查看的方式对“大棚房”问题开展督导检查。推进小组办公室也派出14个暗访组,对各地“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完成情况进行定向抽查和随机检查。
为了从源头上杜绝“大棚房”问题再发生,辽宁省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设施农业管理,做好产业规划和技术指导,确保农地农用和专业化生产,促进设施农业规范发展。
来源: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