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2018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将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2007年12月1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那么,哪些行为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不同情况下税额有何不同?税费如何计算呢?
中国乡村之声特约评论员徐春晖:耕地占用税是针对非法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以及个人进行征税,征收目的是为了保护农村的耕地和农民的利益。
此外,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情况大致有三种:一是私自改变耕地性质的人;二是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的人;三是在耕地上从事其他非农建设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明确提出,在我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而本法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园地。其中,园地包括花圃、苗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简而言之,如果有人占用了上述耕地面积,都必须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
关于税费计算的问题,《耕地占用税法》规定,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例如,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每平方米为10-50元;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40元。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各地区征收的标准略有不同,耕地越是紧缺的地方,征收标准就越高,但最多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税额的50%。
此外,有几种情况是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第七条中规定: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
其实,耕地占用税并不是一个新生事物,我国在1987年就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对占用耕地建房者征收耕地占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20多年来,对保护我国农村耕地资源起到很大的积极作用。而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的出台,就是在原有耕地占用税条例基础上上升为法律。有人担忧税法的实施会向种地的农民进行征税,会增加农民负担,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对象是占用耕地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其目的就在于进一步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打击违法占地,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民的耕地,以税收手段减少对于耕地的无效占用,从长远看,对农民还是非常有益的。
来源:中国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