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蔬菜土壤质量标准(2012)(山东省).pdf
设施蔬菜土壤质量标准(2012) 一、土壤质量 土壤在生态系统界面内维持生产,保障环境质量,促进动物和人类健康行为的能力。 二、基本要求 设施蔬菜生产土壤应具有良好的团粒结构与理化性质,要求质地肥沃、保水保肥、土层深厚、疏松透气,壤土与沙壤土较适宜于设施蔬菜栽培。 三、技术指标 1.物理性状指标 设施蔬菜生产土壤主要物理性状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 设施菜地土壤质量物理性状指标要求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耕层深度,厘米 30 地下水位,厘米 200 容重,克/立方厘米 1.101.40 总孔隙度,% 50 2.化学性状指标 设施蔬菜生产土壤主要化学性状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 设施菜地土壤质量化学性状指标要求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酸碱度 6.08.0 电解值,毫秒/厘米 0.6 全盐量,克/千克 2.5 碳氮比值 8.0 3.肥力指标 设施蔬菜生产土壤主要肥力指标应符合表3要求。 设施菜地土壤质量肥力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有机质, 克/千克 15 碱解氮, 毫克/千克 75200 硝态氮, 毫克/千克 50100 速效磷, 毫克/千克 50150 速效钾, 毫克/千克 150450 4.污染指标 设施蔬菜生产土壤主要重金属与农药指标应符合NY 5294与GB/T 18407.1的要求(见附录)。 四、监测方法 1.取样区域 一个取样样本即为一个独立的设施蔬菜生产的设施单元,如日光温室、塑料大棚等。 广域范围上的土壤取样,如规模化农场,应根据设施蔬菜生产面积确定样本数量,一般情况下设施蔬菜生产面积在1000亩以内,应设置510个样本,面积在1000亩以上,应设置不低于10个样本,如果栽培品种较多,生产者管理水平差异较大,应适当增加样本。取样区域应选择在具有代表性的地块,未经过除正常生产管理外的人为干扰(如沟渠、堆肥、垃圾场附近),一般应距离铁路或主要公路300米以上,人为活动干扰剧烈、土壤特征破坏明显的地块不宜作为取样区域。 对某一个单独的设施蔬菜生产单元的土壤质量进行评价时,如农户单独种植的某个确定日光温室或塑料大棚,直接以该设施作为取样区域。 2.取样时期 在上茬蔬菜作物拉秧后、下茬作物基肥施用前进行取样。 3.取样方法 采用多点取样混合法,依据取样设施的面积大小确定样点数量。一般情况下,独立栽培设施的面积小于1亩,应设置510个取样点,设施面积大于1亩,应设施10个以上取样点,取样点在设施内的分布尽量均匀,可依据取样点的数量采用对角线式或棋盘式布局;取样深度为030厘米,多点取样后将土壤样品混合,成为一个独立样本。取样时应避免取样工具、容器对土壤的污染。 4.测试方法 设施菜地土壤质量标准各项目指标的测试分析方法见表4。 测试方法 指标名称 方法名称 方法来源 电解值 浸提法 1. 碳氮比值 文字描述法 2. 碱解氮 碱解扩散法 1. 硝态氮 酚二磺酸比色法 1. 流动注射分析法 3. 暂采用下列分析方法,待国家标准发布后,执行国家标准。 1.鲍士旦,土壤农化分析(第三版),中国农业出版社,2000年; 2.依据方法NY/T 1121.6 与NY 53分别测定土壤有机碳与全氮含量,计算得到; 3.鲁如坤主编,土壤农业化学分析方法,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2000年。 备注:本规程摘编于DB37/T 2050-2012设施蔬菜土壤质量标准。 (规范性附录) 设施蔬菜土壤质量重金属指标限值要求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pH6.5 6.5pH 7.5 pH7.5 总镉, 毫克/ 千克 0.30 0.30 0.40 a 0.60 总汞, 毫克/ 千克 0.25b 0.30 0.30 b 0.50 0.35 b 1.0 总砷, 毫克/ 千克 30c 40 25 c 30 20 c 25 总铅, 毫克/ 千克 50d 250 50 d 300 50 d 350 总铬, 毫克/ 千克 150 200 250 注 1:本表所列含量限值适用于阳离子交换量5cmol (+) /kg 的土壤,若 5cmol(+)/kg,其标准值为表内数值的半数。 注 2:a 白菜、莴苣、茄子、蕹菜、芥菜、苋菜、芜菁、菠菜产地。 注 3:b 菠菜、韭菜、胡萝卜、白菜、菜豆、青椒产地。 注 4:c 菠菜、胡萝卜产地。 注 5:d 萝卜产地。